重新添加一个学习对象
如果您无意中删除了课程、学习计划、认证或工作辅助,可以将其还原。
要还原已删除的学习对象,请单击“重新添加”。
此操作会撤销上次操作并在目录视图中还原该学习对象。
再次添加学习对象
单击“重新添加”按钮后,屏幕会显示一条确认消息,表明该学习对象已成功添加到目录中。
外部组织
一旦外部帐户的管理员接受了该目录,作者即可添加课程和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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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户,您会收到一条通知,表明该目录现在可用于您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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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到课程列表,请单击左侧导航窗格中的 课程。您可以看到您创建的以及共享给您的所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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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看课程详细信息,请单击课程卡上的 查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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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程详细信息页面中,可看到与课程和共享模块相关的信息。要添加一个模块,请单击“添加模块”。将模块添加到现有模块时,新模块出现在现有模块的末尾。您可以随时重新排列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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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模块后,单击“重新发布”。
重新发布模块后,在目录卡上,您会看到一条消息 链接已断开。
由于您已使用新模块更新了原始目录,因此与已获取课程的现有关系不再存在。
由于学习对象的内容已被修改,学习对象将与源帐户失去同步。
添加并重新发布模块后,如果您认为之前在目录中无意中添加或删除了课程,可以重置模块,并将模块恢复到首次通过完全控制共享时的原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