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
从 2024 年 7 月起,Photoshop 的旧版 3D 功能已移除。但是,现在,在 Photoshop (Beta) 应用程序中,您可以使用 Adobe Substance 3D Viewer (Beta) 应用程序来将 3D 对象无缝添加到 2D Photoshop 设计中。单击此处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Photoshop 中的 Photoshop 3D 面板可助您轻松处理 3D 对象。3D 面板效仿“图层”面板,被构建为具有根对象和子对象的场景图/树。
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场景图中的 3D 对象交互,例如:
- 删除对象
- 重新排序对象
- 反转对象的顺序
- 插入对象
- 复制对象
- 创建对象实例
- 分组对象
您可以从与 3D 对象关联的上下文菜单访问这些交互。右键单击 (Windows) 或按住 Control 键单击 (Mac OS)。
部分交互不适用于特定类型的 3D 对象。
显示 3D 面板
- 选择窗口 > 3D。
基本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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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如何执行... |
不适用于... |
删除对象 |
从场景图中删除所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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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环境”和“视图 |
添加对象 |
添加网格或预设 3D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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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重新排序对象 |
更改场景图内所选对象的位置 |
将对象拖动到它的新位置。 |
“场景”、“环境”和“当前视图 |
反转对象的顺序 |
反转场景图内所选对象的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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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环境”和“当前视图 |
复制对象 |
复制当前所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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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环境”和“当前视图 |
分组对象 |
分组所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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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和“环境 |
取消对象编组 |
取消一组对象编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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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和“环境 |
创建 3D 对象实例
3D 对象实例是反映对原始对象所做更改的链接副本。如果要分别修改对象及其实例,您可以将对象与其实例分离。
按照以下步骤创建 3D 对象实例:
- 在 3D 面板中,右键单击网格对象。例如,右键单击 Hat。
- 从对象的上下文菜单中,选择“实例对象”。该操作将创建对象实例;例如,Hat1。
默认情况下,实例与原始对象链接。
将实例与原始对象分离
将实例与原始对象分离时,对原始对象所做的更改将不再反映在实例上。
- 右键单击 3D 面板中的实例。
- 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分离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