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更新時間
2024年11月8日
如果您遇到以下情況,您的組織可能已啟用網域強制:
- 您無法登入使用您組織之託管電子郵件建立的個人帳戶:登入需要您更新您的電子郵件。
- 您無法使用組織之託管電子郵件建立新的個人或企業帳戶:註冊需要您使用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在嘗試登入時看到更新您的電子郵件畫面,則您的組織已啟用網域強制原則。 網域強制執行限制使用連結到組織擁有之網域的個人 Adobe 使用者帳戶。
您可以輸入不同的個人電子郵件地址,以繼續使用與您的個人帳戶關聯的 Adobe 應用程式。您的應用程式和資料將安全地遷移到新的電子郵件地址,並且您可以在更新個人帳戶電子郵件後存取您的應用程式和資料。
管理員設定更新您的電子郵件原則後,從您首次登入之日起,您有 30 天的時間。在這 30 天內,您可以變更電子郵件地址、跳過它或繼續使用網域強制電子郵件。如果不變更電子郵件地址,您將無法在 30 天後使用您的個人帳戶存取 Adobe 應用程式及其關聯的資料。
註解:
每次嘗試登入時,您都會看到更新您的電子郵件畫面,直到您變更電子郵件為止。
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您才會停止看到此畫面:
- 您已變更為其他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 您的組織管理員已刪除網域強制原則。
如果您在嘗試建立新帳戶時看到要求使用個人電子郵件地址的訊息,則您的組織已啟用網域強制。
您可以使用無人申請之網域上的任何電子郵件地址建立新帳戶,例如 gmail.com、yahoo.com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