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容」面板中選取最多九個影像,然後 (視需要) 選擇「視窗 > 預視面板」。
您可以在 Adobe Bridge 的「預視」面板、「全螢幕預視」和「審核模式」中預視影像。
「預視」面板可顯示多達九個縮圖影像,以供快速比較。 「全螢幕預視」會以全螢幕顯示影像。 「審核」模式會以全螢幕檢視顯示影像,可讓您導覽影像、調整選取範圍、為影像加上標籤、分級影像、旋轉影像,以及在 Camera Raw 中開啟影像。
以幻燈片播放形式檢視影像
「幻燈片播放」命令可讓您以全螢幕幻燈片播放形式檢視縮圖。 這是可輕鬆處理檔案夾中所有圖形檔案大型版本的方法。 您可以在播放幻燈片時平移和縮放影像,並設定控制幻燈片播放的顯示選項 (包括切換效果與註解)。
- 若要檢視幻燈片放映,請開啟影像檔案夾,或選取您要在幻燈片放映中檢視的影像,並選擇「檢視 > 幻燈片放映」。
- 若要顯示使用幻燈片播放的命令,請在幻燈片播放檢視中按 H 鍵。
- 若要指定幻燈片放映選項,請在「幻燈片放映」檢視中按下 L 鍵,或選擇「檢視 > 幻燈片放映選項」。顯示選項:選擇將其他監視器變成黑色、重複幻燈片放映,或來回縮放。幻燈片選項:指定幻燈片持續時間、註解和幻燈片縮放。轉場選項:指定轉場樣式和速度。
使用預視面板預視影像
使用全螢幕預視來預視影像
- 選取一個或多個影像,然後選擇「檢視 > 全螢幕預視」或按下空白鍵。
- 按下加號 (+) 或減號 (-) 鍵,即可放大顯示或縮小顯示影像,或者按一下影像即可縮放至該點。 您也可以使用滑鼠滾輪增加和減少放大率。
- 若要平移影像,請放大顯示影像後再拖曳影像。
- 按下向右鍵和向左鍵,即可前往檔案夾中的下一個和上一個影像。注意:如果您先選取多個影像後才進入「全螢幕預視」,則按下向右鍵和向左鍵可循環顯示選取的影像。
- 按下空白鍵或 Esc 鍵,即可結束「全螢幕預視」。
使用審核模式評估及選取影像
「審核」模式是一種專用的全螢幕檢視,可用來瀏覽一組選取的相片、調整選取範圍,以及執行基本編輯。 「審核」模式會以「旋轉木馬」方式顯示影像,可讓您以互動方式進行瀏覽。
開啟某個影像檔案夾或選取您要審核的影像,然後選擇「檢視 > 審核模式」。
請執行下列任一動作:
- 按一下螢幕左下角的向左箭頭或向右箭頭按鈕,或按鍵盤上的向左鍵或向右鍵,前往上一個或下一個影像。
- 將前景影像向右或向左拖曳,將上一個或下一個影像前移。
- 按一下背景中的任何影像,將該影像移至最前。
- 將任何影像拖曳離開螢幕底部,即可將該影像從選取範圍中移除。 或者按一下螢幕左下角的向下箭頭按鈕。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Windows) 或按住 Control 鍵並按一下 (Mac OS) 任何影像,即可進行分級、套用標籤、旋轉或開啟該影像。
- 按 ] 鍵可順時針旋轉前景影像 90 度; 按 [ 鍵可逆時針旋轉影像 90 度。
- 若要結束「審核」模式,請按 Esc 鍵或按一下螢幕右下角的「X」按鈕。
- 按一下螢幕右下角的「新增集合」按鈕,即可從選取的影像建立集合並結束「審核」模式。
若要在「審核」模式中使用鍵盤快速鍵,請在「審核」模式中按 H 鍵。
使用放大鏡工具
「放大鏡」工具可讓您放大影像的某個部分。 您可以在「預視」面板中以及「審核」模式中的最前面或所選影像上使用「放大鏡」工具。 依預設,如果影像顯示的縮放程度小於 100%,「放大鏡」工具就會將其放大至 100%。 您可以針對每個影像顯示一個「放大鏡」工具。
- 若要使用「放大鏡」工具放大影像,請在「預視」面板或「審核」模式中按一下該影像。 在「審核」模式中,您也可以按一下螢幕右下角的「放大鏡」工具按鈕。
- 若要隱藏「放大鏡」工具,請按一下工具右下角的「X」,或在工具的放大區域內部按一下。 在「審核」模式中,您也可以按一下螢幕右下角的「放大鏡」工具按鈕。
- 在影像中拖曳「放大鏡」工具,或按一下影像的不同區域,即可變更放大的區域。
- 若要以「放大鏡」工具放大顯示和縮小顯示,請使用滑鼠滾輪,或是按下加號 (+) 或減號 (-) 鍵。
- 若要在「預視」面板的多個影像中顯示多個「放大鏡」工具,請按一下個別影像。
- 若要在「預視」面板中同步化多個「放大鏡」工具,請按住 Ctrl 鍵並按一下或按住 Ctrl 鍵並拖曳 (Windows),或者按住 Command 鍵並按一下或按住 Command 鍵並拖曳 (Mac OS) 其中一個影像。
使用軟體演算進行預視
如果未正常播放幻燈片,或未正確顯示「預視」面板、「全螢幕預視」或「審核」模式的影像,請選取這個選項。 使用軟體演算可以正確顯示預視,但是顯示速度可能會變慢,而且可能有其他限制。
在「進階」偏好設定中,選取「使用軟體演算」。
重新啟動 Adobe Bridge。
如果是 VRAM 少於 64 MB 的電腦以及 VRAM 少於 128 MB 的雙螢幕系統,則會自動啟用軟體演算。
編輯影像拍攝時間
若您前往不同時區,但未在開始拍攝前變更相機的日期或時間設定,可能就需要變更影像檔案的拍攝時間。 Bridge 可讓您變更 JPEG 和 RAW 影像檔的拍攝時間。
若要變更拍攝時間,請選取一或多個影像檔案並執行下列步驟:
- 選擇「編輯 > 編輯拍攝時間」。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內容」面板中的影像縮圖,並選擇「編輯拍攝時間」。
- 在「中繼資料」面板的「相機資料 (Exif)」區段中,按一下「原始日期時間」欄位旁的編輯圖示,如下圖所示。
畫面會出現「編輯拍攝時間」對話框,如下圖所示:
在「編輯拍攝時間」對話框的「調整的類型」區段中,指定下列選項:
- 選取「變更為指定的日期和時間」核取方塊,即可變更拍攝日期和時間。 在「更正的時間」欄位中選取新的日期和時間。
- 選取「按照小時、分鐘和秒數切換」核取方塊,依指定的小時、分鐘和秒數來切換拍攝時間。 若您想要為原始拍攝時間增加指定小時、分鐘和秒數,請選取「增加」。若您想要將原始拍攝時間扣除指定小時、分鐘和秒數,請選取「減去」。
- 選取「變更為檔案的建立日期與建立時間」核取方塊,即可將相機資料內的拍攝時間設為檔案建立日期。
按一下「變更」即可在選取的檔案套用變更。
回復至原始拍攝時間
若要將拍攝時間變回原始時間,請選取影像並按照下列任一步驟操作:
- 選擇「編輯 > 將拍攝時間回復至原始時間」。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影像,並選擇「將拍攝時間回復至原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