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置入符號

上次更新時間 2026年1月22日

了解如何建立和置入符號,以在圖稿中重複使用設計。

建立符號

選取「視窗 > 符號」,以開啟「符號」面板。

使用「選取 工具選取用來當作符號的物件。

將物件拖曳到「符號」面板。

秘訣:

根據預設,選取的物件即變成新符號的範例。,

在「符號」面板中選取「符號選項 圖示。在「符號選項」對話框中,執行下列動作:

  • 在「名稱」欄位中輸入符號的名稱。
  • 從「轉存類型」下拉式選單中選取任一個「轉存類型」選項:「影片片段」或「圖形」。
  • 選取任一個「符號類型」選項:「動態符號」或「靜態符號」。
  • 選取拼版色點
  • 選取「啟用 9 切片縮放參考線」。

選取「確定」。

在圖稿中置入符號

從「符號」面板或「符號資料庫選單 圖示選取符號。

將符號拖曳至工作區域。

如果您不想要在建立新符號時出現「符號選項」對話框,請選取 Alt 鍵 (Windows) 或 Option 鍵 (macOS),並將物件拖曳到「符號」面板中的「新符號 圖示上。Illustrator 會對該符號使用預設名稱。在「符號」面板中,動態符號會有一個小「+」符號出現在其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