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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排列工作區域
上次更新時間
2026年2月11日
了解如何重新排列工作區域以組織設計元素,以更順暢檢閱和呈現內容。
開始之前
文件必須至少包含兩個工作區域才能使用 重新排列所有工作區域 選項。
在「工作區域」面板選取「重新排列所有工作區域順序」。
在「重新排列所有工作區域順序」對話框中,視需要調整下列設定:
- 版面:決定工作區域的排列樣式,例如「依橫欄顯示格點」、「依直行顯示格點」、「依橫欄排列」,或「依直行排列」。
- 版面順序:指定工作區域排列的方向,例如從右到左或從左到右。
- 欄:指定工作區域排列的欄數。
- 間距:定義工作區域之間的間距量。
選取「確定」。
選取「工作區域」工具,然後選取您想要重新排列的工作區域。
請前往「視窗 > 工作區域」,以開啟「工作區域」面板。
在「工作區域」面板,選取「重新排列」。
在「重新排列」對話框選取「版面」和「版面順序」。
依選取的版面指定「欄」或「列」的數量。
指定工作區域之間的水平或垂直「間距」。
選取「確定」,並按一下畫布上的任何位置,即可套用新的排列順序。
註解:
若您想同時移動圖稿與工作區域,請選取「隨工作區域移動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