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資料庫將所有需要的符號新增至「符號」面板。若要從資料庫將多個符號新增至「符號」面板,請按住 Shift 鍵並選取符號,然後從資料庫選單選取「新增至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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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您在文件中重複使用的物件轉換為符號,並使用各種預設符號來節省時間及縮小檔案大小。
符號可讓您建立可重複使用的圖形元素。您可以靈活地從各種物件建立符號,包括圖形、路徑、文字、網格物件,甚至是點陣影像也沒問題。
此外,動態符號可讓每個符號範例擁有獨特的外觀,同時共用相同的基底形狀。對基底形狀所做的變更會自動套用至每個符號範例,同時維持其獨特外觀。
探索「符號」面板
開始使用符號之前,請先熟悉「符號」面板 (「視窗 > 符號」)。「符號」面板能讓您建立和管理文件中的符號。「符號」面板包含預設符號和您建立的任何符號。您也可以從「資料庫」新增更多符號到「符號」面板中。
使用符號資料庫中的預設符號
符號資料庫是預設的符號集合。 若要開啟元件庫,請選取 「符號」面板上的 「符號 資料庫」選單,然後從清單中選取資料庫。若要從元件庫將元件新增至 「符號 」面板,請選取元件。
您可以在符號資料庫中排序和檢視項目,就像在「符號」面板中一樣。但是,您不能在符號資料庫中新增、刪除或編輯項目。若要在啟動 Illustrator 時自動開啟資料庫,請在資料庫的面板選單中選取「持續性」。
建立自訂符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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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符號」面板中,刪除任何您不想新增至新資料庫的符號。選取不想要的符號,然後在「符號」面板中選取「刪除符號」
若要刪除您文件中所有未使用的符號,請從「符號」面板選單中選取「選取所有未使用的」,然後選取「刪除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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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符號」面板選單中選取「儲存符號資料庫」,將新資料庫儲存至預設的「符號」資料夾。建立後,元件庫清單的「使用者定義 」選單會 自動顯示資料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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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將新資料庫儲存在預設的「符號」資料夾以外的其他資料夾中,您可以從符號資料庫清單中選取「其他資料庫」來開啟該資料庫。開啟後,它便會出現在符號資料庫清單中。
從其他文件匯入符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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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符號資料庫清單選取「其他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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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要匯入符號的檔案,然後選取「開啟」。
資料庫會出現在符號資料庫清單中。
在圖稿中放入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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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符號」面板或符號資料庫中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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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符號拖曳到希望出現在工作區域上的位置。
放置在圖稿任何位置的符號稱為符號範例。
建立符號
將物件拖曳到「符號」面板以建立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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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您想用來當作符號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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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物件拖曳到「符號」面板。
根據預設,選取的物件即變成新符號的範例。若不希望該物件成為範例,請在拖曳圖稿時按下 Shift 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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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號選項」對話框中,執行下列動作:
- 輸入符號的名稱。
- 在「匯出類型」中選取「影片片段」或「圖形」。
- 在「符號類型」中選取「動態符號」或「靜態符號」。
- 選取「拼版色點」(選用)。
- 選取「啟用 9 切片縮放參考線」(選用)。
如果您不想要在建立新符號時出現「符號選項」對話方塊,請按下 Alt 鍵 (Windows) 或 Option 鍵 (macOS),並將物件拖曳到「符號」面板中的「新符號」 圖示上。Illustrator 會對該符號使用預設名稱,例如「新符號 1」。
在「符號」面板中,動態符號會有一個小「+」符號出現在圖示的右下角。
目前的限制
- 您無法從連結圖稿或一些群組 (如圖表群組) 建立符號。
- 建立動態符號時,無法包含文字、置入影像或網格物件。
編輯或重新定義符號
您可以編輯符號的圖稿來編輯符號,也可以用新圖稿取代,重新定義符號。編輯或重新定義符號會變更其在「符號」面板中的外觀,以及工作區域上全部符號範例的外觀。
編輯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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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按兩次符號範例並選取「確定」,以分離模式來開啟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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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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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工作區域左上角的 來退出分離模式。
以其他物件重新定義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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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要用來重新定義現有符號的物件。請務必選取原始物件,而非符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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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號」面板中選取想要重新定義的符號,然後從面板選單選取「重新定義符號」。
選取的物件會自動成為符號範例。若不想讓選取的物件成為符號範例,請按下 Shift 鍵並從面板選單選取「重新定義符號」。
變形和修改符號範例
您可以將符號範例變形 (移動、縮放、傾斜或鏡射),跟將其他物件變形完全一樣。也可以從「透明度」、「外觀」以及「繪圖樣式」面板執行任何操作,並套用「效果」選單的任何效果。但是,若要修改符號範例中的個別元件,就必須先「展開」符號範例。展開符號範例時,您會切斷符號和符號範例之間的連結,並將符號範例轉換為一般物件。如果在舊版的 Illustrator 中開啟動態符號,則符號會展開。
展開和修改符號範例
在展開和修改符號範例之後,您可以重新定義「符號」面板中的原始符號。重新定義符號之後,所有現有符號範例都會採用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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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符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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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號」面板中選取「切斷符號連結」 以展開符號範例。符號範例會變成一般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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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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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修改後的版本取代原始符號,或建立新符號:
若要使用修改後的版本取代原始符號,請按住 Alt 鍵並拖曳 (Windows) 或按住 Option 鍵並拖曳 (macOS) 修改後的物件至「符號」面板中的原始符號上方。
若要建立新符號,請將修改後的物件拖曳至「符號」面板。
建立符號時,您可以從九個拼版色點選取任何一個,作為變形符號範例的參考點。當您選取符號範例時,拼版色點在分離模式和一般模式中會顯示為十字游標。在分離模式中,您可以拼版色點為準移動符號。
在「變形」面板選單中 (「視窗 > 變形」),選取「使用符號拼版色點」,來啟用根據指定的拼版色點變形符號範例。如果您沒有選取此選項,符號範例的變形將會根據「一般參考點」進行。啟用後,當您選取符號範例時,您可以在「變形」面板中檢視拼版色點的座標。
使用「重設變形」選項,重設套用至符號的變形。
重設變形
若要重設對符號進行的任何變形 (移動、縮放、旋轉、傾斜或鏡射),請選取符號,然後在「控制」面板中選取「重設」。
當符號置於透視中時,以「不同符號取代符號範例」、「切斷與原始符號的連結」和「重設變形」等選項會停用。
用不同的符號取代符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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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區域上選取符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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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控制」面板中的「取代」選單,選取新符號。
若要選取一份文件中的所有符號範例,請在「符號」面板中選取符號,然後從面板選單中選取「選取所有符號範例」。
當您啟用 9 切片參考線時,會有四條格線 (兩條水平線和兩條垂直線) 概念性地將符號分為九個區段。當您縮放符號時,未落在參考線範圍內的符號部分不會進行縮放。
啟用 9 切片參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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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號」面板中選取符號,然後從面板選單選取「符號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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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號選項」對話框中,選取「啟用 9 切片縮放參考線」。
調整 9 切片縮放參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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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按兩次工作區域上的符號範例,以開啟分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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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指標移過四條參考線中的任何一條上方。當指標變更為移動指標時,拖曳參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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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工作區域左上角的 來退出分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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