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使用图形设计

上次更新日期: 2026年1月22日

了解如何重复使用现有图形设计来创建新的自定义图形。

您可以重复使用您以前制作的图形设计并修改此图形来创建一个新的图形。如果您有原始图稿,则可以修改它并为其指定新名称。如果原始图稿未设置为图形设计,您可以通过将图形设计粘贴到您的图稿中来重新获得原始图稿。

转至选择 > 取消选择,以取消选择所有图稿。

选择对象 > 图形 > 设计

图形设计对话框中,选择要粘贴到图稿中的设计,然后选择粘贴设计

“图形设计”对话框显示已选中“新建设计 2”选项,突出显示了“粘贴设计”选项,还有一个蓝色六边形预览以及“确定/取消”按钮。
选择一个已保存的设计,并将其插入到您的图稿中,以保持风格一致。

选择确定。 图稿设计会粘贴到您的图稿中。 您现在可以编辑此图稿设计并将其定义为新的图稿设计。

编辑已粘贴的图形设计,并将其定义为新的图形设计。

选择图形,然后选择对象 > 图形 > 设计。选择保存设计,将编辑后的设计保存为新的图形设计。

输入自定义图形的名称,然后选择确定

创建新的图形设计后,您可以将其应用于文档中任何适当的图形类型。该设计将在“图形设计”对话框中保存,以供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