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对象选择

上次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1日

了解如何保存已编辑或已修改的对象选择,以供重复使用。

您可以选择多个对象,并使用保存选区选项保存所选对象以便以后使用,从而可以一起移动这些对象或更改其外观。但是,与分组不同,保存选区会选择对象,而不会将它们全部放入同一图层。

使用选择工具从图稿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选择选择 > 保存选区

提示:

您也可以通过选择图层面板 > 保存选区 > 保存选区来保存选区。

保存选区对话框中,输入选区名称,然后选择确定

“保存选区”对话框显示“名称”字段,字段中的名称“Selection 4”被高亮显示。
在“保存选区”对话框的“名称”字段中键入名称以保存选区。

保存选区后,其名称将显示在图层面板的选择菜单和保存选区菜单中。 从任一菜单中选择选区名称,画布将显示所选的选区。

更新已保存的选区

您可以在已保存的选区中添加或删除对象。

通过选择菜单,或者通过图层面板 > 保存选区菜单,来选择已保存的选区。

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可向选区添加多个对象或从中移除对象。

选择选择 > 更新选区

提示:

您也可以通过选择图层面板 > 保存选区 > 更新选区来更新已保存的选区。

重命名或删除已保存的选区

通过选择菜单,或者通过图层面板 > 保存选区菜单,来选择已保存的选区。

选择选择 > 编辑选区

提示:

您也可以通过选择图层面板 > 保存选区 > 编辑选区来编辑已保存的选区。

编辑选区对话框中,选择已保存的选区,在名称字段中输入名称以重命名选区,或选择删除

选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