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文字格式
使用 控制面板變更文字外觀。當選取文字或將插入點放置在文字中時,「控制」面板會顯示「字元格式」控制項或「段落格式」控制項,或兩者的組合,取決於您的螢幕解析度。這些相同的文字格式控制項會出現在「字元」面板和「段落」面板中。您也可以使用字元面板和段落面板來變更文字外觀。
如需設定字元格式的影片教學課程,請參閱 www.adobe.com/go/lrvid4275_id。如需有關設定段落格式的教學課程影片,請參閱 www.adobe.com/go/lrvid4276_id_tw。
使用字元面板和段落 面板來變更文字外觀。在 InDesign 中,您也可以 使用控制面板來設定文字格式。控制面板在 InCopy 中無法使用。
請注意 下列文字格式設定方法:
若要設定字元格式,您可以使用文字工具
來選取字元,或者可以按一下以放置插入點、選取格式選項,然後開始輸入。若要設定段落格式,您不需要選取整個 段落,選取任何字詞或字元,或將插入 點放在段落中即可。您也可以選取段落範圍 內的文字。
若要為您將在目前文件中建立的所有未來文字框設定格式,請確保插入點未啟用且未選取任何項目,然後指定文字格式選項。若要為所有新文件設定預設文字格式 ,請關閉所有文件,然後指定文字設定。請參閱設定 預設值。
選取框架即可將格式套用至其內的所有文字。 框架不能是串連文字的一部分。
使用段落樣式和字元樣式可快速且一致地設定文字格式。
如需關於 處理文字的影片教學課程,請參閱www.adobe.com/go/vid0075。
A. 字元格式控制項 B. 段落格式控制項
A. 字元格式控制項 B. 段落格式控制項
文字格式優先等級
若要 以字型樣式和文字方向等屬性格式化文字, 您可以使用幾種不同的方法。例如,您可以使用 控制面板、框架拼貼選項或具名拼貼或文字樣式。 如果您使用多種方法且屬性彼此衝突,InDesign 必須選擇要使用的屬性。優先等級順序如下:
字元屬性覆寫
個字元樣式
段落屬性覆寫
個段落樣式
CJK 格點屬性 (來自具名格點或「框架格點選項」對話框)
應用程式預設 (根段落樣式)
例如,如果您在「框架格點選項」對話框中指定一個字級,而在字元樣式中指定不同的字級,則會使用字元樣式的字級。同樣地,如果您在物件樣式中同時包含段落樣式和命名格點,段落樣式會優先於命名格點。
格式化框架格點
選取框架格點時,控制面板中會顯示格式化格點的選項。
A. 參考點 B. X 位置 C. Y 位置 D. 寬度 E. 高度 F. 垂直縮放 G. 水平縮放 H. 字元空格 I. 行空格 J. 格點格式名稱 K. 格點檢視 L. 字體大小 M. 每行的框架格點字元 N. 行數 O. 欄數 P. 欄間距
複製文字屬性 (滴管)
您可以使用滴管工具拷貝文字屬性,例如字元、段落、填色和筆觸設定,然後將這些屬性套用到其他文字。根據預設值,滴管工具會拷貝所有文字屬性。若要自訂要使用滴管工具拷貝的屬性,請使用「滴管選項」對話框。
滴管工具僅在版面檢視中可用。
將文字屬性拷貝到未選取的文字
選取的文字會採用載入滴管中的屬性。只要選取滴管工具,您就可以 繼續選取文字以套用格式。
若要清除滴管工具目前
保持的格式屬性,請在載入滴管工具時按住 Alt 鍵 (Windows) 或 Option 鍵 (Mac OS)。滴管工具會反轉方向並顯示為空
,表示已準備好拾取新屬性。按一下包含您要複製之屬性的物件,然後將新屬性套用至另一個物件。
如果您使用滴管 工具從某個文件中的文字複製段落樣式到另一個文件中的文字, 而該段落樣式具有相同名稱但不同的 屬性集合,任何樣式差異都會顯示為目標樣式的 本機覆寫。
將文字屬性複製到選取的 文字
變更滴管工具 複製的文字屬性
若要僅複製或套用段落屬性而不必變更滴管選項對話框中的設定,請在使用滴管工具按一下文字時按住 Shift。
使用快速套用
使用「快速套用」來尋找和套用樣式、選單指令、指令碼、變數,以及其他大部分可在鍵盤快速鍵對話框中找到的指令。
輸入的名稱不需要是完全相符的名稱。 例如,輸入 he 將會找到諸如「標題 1」、「標題 2」和「次標題」等樣式,以及「說明」選單指令,例如「說明」選單 > InDesign 說明。
您可以在搜尋開頭輸入適當的前置詞,將搜尋範圍縮小至單一類別,例如選單使用 m:,段落樣式使用 p:。若要檢視前置詞清單,請按一下「快速套用」文字方塊左側的向下箭頭。您可以在此清單中取消選取不想顯示的類別。
若要套用樣式、選單指令或變數,請按 Enter 或 Return。
若要套用段落樣式並移除置換,請按 Alt+Enter (Windows) 或 Option+Return (Mac OS)。
若要套用段落樣式並移除置換和字元樣式,請按 Alt+Shift+Enter (Windows) 或 Option+Shift+Return (Mac OS)。
若要套用項目而不關閉「快速套用」清單,請按 Shift+Enter (Windows) 或 Shift+Return (Mac OS)。
若要關閉「快速套用」清單而不套用項目,請按 Esc 或按一下文件視窗中的任何其他位置。
若要編輯樣式,請按 Ctrl+Enter (Windows) 或 Command+Return (Mac OS)。
顯示「快速套用」清單時,按向左鍵和向右鍵可捲動編輯欄位;按向上鍵和向下鍵可捲動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