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ustrator 从第一个对象开始顺序堆积所绘制的对象。
对象的堆叠方式将决定其重叠时如何显示。对象的堆叠顺序取决于您使用的绘图模式。在正常绘图模式下创建新图层时,新图层将放置在现用图层的正上方,且任何新对象都在现用图层的上方绘制出来。但是,在背面绘图模式下创建新图层时,新图层将放置在现用图层的正下方,且任何新对象都在选定对象的下方绘制出来(如果未选中任何对象,则在现用图层的底部绘制)。
可以随时使用“图层”面板或“对象”>“排列”命令更改图稿中对象的堆叠顺序(也被称为绘画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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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动项目名称,在黑色的插入标记出现在期望位置时,释放鼠标按钮。黑色插入标记出现在面板中其他两个项目之间,或出现在图层或组的左边和右边。在图层或组之上释放的项目将被移动至项目中所有其他对象上方。
在项目选择列(位于定位按钮和滚动条之间)中单击,将选择颜色框拖至其他项目的选择颜色框,并释放鼠标按钮。如果项目选择颜色框被拖至对象之,项目便会被移动到对象上方;如果项目选择颜色框被拖至图层或组,项目便会被移动到图层或组中所有其他对象的上方。
若要使“图层”面板中项目的顺序反向排列,请按住 Ctrl 键 (Windows) 或 Command 键 (Mac OS),并单击要反向排列的项目名称。这些项目必须是该图层层次中同一级别的项目。例如,可以选择两个顶级图层,但并不能选择位于不同图层中的两个路径。然后从“图层”面板菜单中选择“反向顺序”。
注:不能将路径、组或集合元素移至“图层”面板中的顶部位置,只有图层可以放在图层层次结构的顶部。
要了解更改插图中堆叠顺序会如何改变其设计的示例,请参阅 www.adobe.com/go/learn_ai_tutorials_depth_cn。该教程只提供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