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对象概述

上次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1日

了解混合对象,以创建颜色和形状的视觉过渡。

您可以混合对象以在两个对象之间创建平滑过渡和均匀分布的形状。 您可以使用混合来:

  • 在两个端点之间均匀分布形状。
  • 在开放路径之间创建平滑过渡。
  • 混合颜色和形状,形成沿特定路径或形状的复杂渐变。
注意:

混合对象与将混合模式或透明度应用于对象不同。

在对象之间进行混合

在对象之间创建了混合之后,就会将混合对象作为一个对象看待。 如果您移动了其中一个原始对象,或编辑了原始对象的锚点,则混合将会随之变化。 此外,原始对象之间混合的新对象不会具有其自身的锚点。 您可以扩展混合,以将混合分割为不同的对象。

在不同对象之间混合的规则

以下规则适用于混合对象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颜色:

  • 您不能在网格对象之间执行混合。
  • 混合颜色:
  • 将印刷色对象与专色对象混合时,会产生使用印刷色的混合步骤。
  • 当您混合两种不同的专色时,会产生使用印刷色的混合步骤。
  • 当您混合同一专色的色调时,会产生使用该专色百分比的混合步骤。
  • 如果您在两个图案化对象之间进行混合,则混合步骤将只使用最上方图层中对象的填色。
  • 如果在两个使用透明度面板指定了混合模式的对象之间进行混合,则混合步骤仅使用上面对象的混合模式。
  • 如果您在具有多个外观属性(例如效果、填色或描边)的对象之间进行混合,则 Illustrator 会试图混合其选项。
  • 符号实例:
  • 如果您在两个相同符号的实例之间进行混合,则混合步骤会显示该符号的图案。
  • 如果您在两个不同符号的实例之间进行混合,则混合步骤会显示这两个符号的碰撞图案。
  • 默认情况下,混合会作为透明挖空组创建,因此,如果有任何步骤是由叠印的透明对象组成的话,则这些对象将不会透过其他对象显示出来。 可通过选择混合,然后取消选择透明度面板中的挖空组来更改此设置。